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福建中医药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23 14:40:09作者:会知网


十二、资助体系

学校建立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减免交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的学生,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

4.学年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2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500元。

5.学生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学科技能等竞赛活动的学生,奖金最高50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补助4500元/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补助28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减免交学费

减交学费额度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专业分6000元、4000元、2000元三档,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勤工助学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生活补助。

(六)临时困难补助

1.突发困难补助:对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补助,最高金额10000元;

2.返乡路费补助: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人数的20%)补助200元/人。

(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八)社会资助

学校目前有华侨李先生奖助金、贵云助学金、黄先生助学金、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003  22861250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https://zs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或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