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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问答

更新时间:2022-06-20 15:20:44作者:会知网


二十六.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二十七.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二十八.什么是专业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有哪些好处?

专业平行志愿,是新高考招生同一类别、同一批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不同于以往以院校为志愿单位投档的院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考生也不用担心被调剂到同院校的其它专业。

从院校平行志愿到专业平行志愿,体现了以考生为本的高考综合改革价值取向。一是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可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考生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问题,让考生“录其所愿” “学其所好”;二是有利于推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有利于改变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现象。

二十九.如何理解“专业+学校”的志愿模式?

“专业+学校”志愿的组合形式有三种:

组合一 组合二 组合三
相同大学不同专业 不同大学相同专业 不同大学不同专业
A大学+专业1 A大学+专业1 A大学+专业1
A大学+专业2 B大学+专业1 B大学+专业2
A大学+专业3 C大学+专业1 C大学+专业3
…… …… ……

也就是说,如果目标是A大学,可以像“组合一”那样填报;如果目标是专业,可像“组合二”那样,选择不同的大学都报同一个专业;如果大学和专业没有明确目标,就可以像“组合三”那样穿插填报。以上三种组合形式,共同组成112个志愿(普通类本科批)。

“专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可以使考生选择自己心仪并擅长的学校和专业,促进个性特长的发展,增加学习动力和信心,同时也能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最终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

“专业+学校”的志愿模式考生需要关注每个专业的选科要求,明确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专业+学校”模式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的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专业对身体条件、语种、单科成绩等另做要求,考生即便被投档,高校也可能因考生不符合招生章程中的规定而退档。

三十.艺术类平行投档综合分如何计算?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

5.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如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以上综合分算法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考生的综合分最后保留1位小数。

三十一.填报志愿的一些建议

填报志愿是一件需要审慎思考并综合考量的事情,我们给出如下建议,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一是了解目标学校和专业。无论方案如何改变,成绩发布后,选择学校和专业都是考生和家长首先考虑的事情。首先,要了解目标学校的选科要求。我省在公布招生计划的时候,会在相关专业后面标注选科要求,同时建议考生和家长到目标学校的官方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阅当年的招生章程,以明确相关要求。其次,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了解目标专业的就业前景,结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进行统筹考虑。最后,考生和家长还要了解目标学校和专业的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等情况。前面介绍了“专业+学校”的三种组合方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普通类本科批为例),同一批次的志愿是相对有序的,建议考生把自己最想去的“学校+专业”放在前面。三是合理拉开志愿梯度。按“冲稳保”的策略,合理安排志愿梯度。三个梯度的比例,考生根据自己分数情况可以酌情设定。

三十二.投档比例是如何设定的?

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三十三.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

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投档考生的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第三部分 其他

三十四.录取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高校和省招考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须在预录取名单的退档理由栏内写清明确的退档原因,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考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十五.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省招考办将根据录取工作安排分阶段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和家长可在录取期间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并进行免费查询。

三十六.如果已经被录取了,可以申请退档吗?

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三十七.录取通知书如何发放?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按照国家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以上“问答”中的建议仅供参考,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多了解、多学习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希望大家理性、客观、科学地对待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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