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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线_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07 13:37:32作者:会知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各省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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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院校代码:12453

3.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到2029年建校80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

6.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本科4年制、高职(专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2年制、高职(专科)旅游英语专业3年制。

7.校址及校区: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河北涿州校区。

北京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

涿州校区:河北省涿州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并发挥监督作用。

第六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教育部审批,来源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将本科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第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

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2022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在各生源省(区、市)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学位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我校按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转专业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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