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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艺考招生政策发布

时间:2024-02-29 10:06:40作者:会知网


五、计划编制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要求,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六、考试招生办法

在苏招生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七、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2个小批依次录取。

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专科院校在普通类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八、划线办法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其中,艺术类校考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九、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考生填报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时,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的志愿;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关校考合格的高校;参加戏曲类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应专业或剧种(方向)。

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普通类、体育类、定向培养军士的志愿;对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以及书法类六类专业,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可以兼报;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可以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