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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长沙理工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30 22:41:58作者:会知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二十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 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二十九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583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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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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