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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江西财经大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23 15:37:12作者:会知网


江西财经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江西财经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情况。

点击查看:江西财经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江西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第三条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和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港澳台地区考生。

四、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我校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主要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审慎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2022年学校按照专业(方向)招生,不开展大类招生。

(二)根据相关省市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3.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萨克斯和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会计学(CIMA)、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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