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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3-02-25 20:50:10作者:会知网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财经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2.浙江省代码:0016.

第七条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8个;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及以上专业占全校专业的64%。学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

第八条 就学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类)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组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组别,不能兼报。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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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1.报考A组和B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2.报考C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未达到上述报考组别要求,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在低于报考组别规定折算成绩15分以内者(即A组和B组要求85分及以上,C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2)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国写作学会主办)、“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主办)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ufe.edu.cn),根据网上提示完成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

2.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系统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符合专项条件的证书原件;

(4)体育特长类以团体项目参赛的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

3.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后,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考生材料不需要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