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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_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2 16:04:43作者:会知网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太原工业学院各省历年录取分数线。

2022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录取分数线

省份 科目 最低分 最低位次 省控线
云南(专科批) 理科 249 170343 200
文科 348 125659 200
黑龙江(专科批A段) 理科 257 100153 160
文科 263 50275 160
山西(专科批) 理科 266 - 130
文科 251 - 130
新疆(专科批) 理科 159 - 140
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 理科 160 112687 160
四川(专科批) 理科 175 283056 150
文科 275 197369 150
宁夏(专科批) 理科 183 41634 150
文科 330 19641 150
青海(专科批) 理科 193 30129 150
重庆(专科批) 物理类 399 88870 180
河北(专科批) 物理类 368 241979 200
历史类 232 187750 200
陕西(专科批) 理科 296 149852 150
山东(普通类二段) 综合类 375 423672 15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李向东 (院长)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的招生章程,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 

第十六条  学院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处理考生信访、申诉等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按照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分数和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相同大类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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