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知网—教育招生考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023年西藏普通高考招录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7-01 17:35:26作者:会知网


概念解释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由自治区招生办根据当年全区考生高考成绩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将全区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各种因素后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本、二本、专科等。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相应层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的电子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我区确定分生源、分科类、分层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公布并执行。科类分为文史、理工,每一科类又分为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批、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专科)、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

(二)院校投档分数线

院校投档分数线又称投档(调档)线,是自治区招生办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文史、理工)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对第1志愿投档过程(平行志愿的第一轮正式投档)中自然形成的投档给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自治区招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按相应规则投档后,向院校所投考生档案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各高校的投档分数线。

我区平行志愿按照1:1进行投档。每所院校都有自己的投档线。通常情况下,投档线往往高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投档线等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电子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考生排序成绩(特征总分或艺体加试成绩)是否达到了投档线。

(三)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四)体检结果

考生经过各科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给考生做出普通高考体检结论。

(五)高考体检项目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科等。其中,眼科包括视力、色觉检查;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腹部脏器等检查;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检查;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检查;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检查;放射科主要做胸部透视;此外,还有肝功能检查。

(六)高考体检结果类别及选报专业

1.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高考体检结果分为四类,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指导意见》,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第一类:完全正常,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的各个专业,体检结论为合格;第二类:患有某些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因此不能填报《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某些专业;第三类: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精神病,不适宜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2.残疾考生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指导意见》,结合自身残疾程度和高校办学条件,避开限报专业,合理选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3.《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体检结论比较复杂,限报到专业种类和军兵种,参照军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准确把握,慎重填报军校志愿。

4.一些院校对部分专业(如护理等)还有相关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请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七)大类招生

大类招生是近年来一些高校采取的新的人才选拔模式。在这种招生方式下,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考生在报考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要了解大类中都包含哪些专业(方向)。

(八)三大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政策,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计划统称为“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为“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允许世居少数民族、久居城镇居民和在藏工作满3年及以上干部职工子女(或被监护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牧民子女;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允许农村户籍考生报考。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为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允许所报考院校高校专项资格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报考。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计划允许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同批次录取,录取标准分别不得低于高校在我区同批次录取提档线以下80分和40分。重庆大学、湖南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预科允许边防军人子女报考。

(十)边境县专项计划

边境县专项计划面向西藏边境县户籍考生招生。

(十一)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

由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西藏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计划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自治区教育厅三方签订公费教育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培养院校可取消其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录取资格。

(十二)优师专项计划

优师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分别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简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补助参照自治区“免补专业”补助政策执行。国家及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乡村振兴局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及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我区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为您推荐

2023年西藏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西藏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自治区招委会组织有关高等学校分批次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行政综合组和业务综合组,行政综合组下设监督组、宣传秘书组、咨询组、对外联络组、技术保障组、稳安后勤组,业务综合组下设计划组、投档组、录检组、数据组。

2023-07-19 17:53

2023年西藏高考出分时间公布

西藏2023年高考,6月2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3-06-13 23:12

2023年西藏高考查分时间公布

西藏高考结束6月10日将开展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评卷工作,预计6月2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3-06-11 16:39

西藏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为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3-04-24 17:32

西藏2023年艺考本科专业合格(校考资格)分数线公布

西藏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本科专业合格(校考资格)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2023-02-01 20:42

2023西藏艺考统考成绩查询官网入口:http://zsks.edu.xizang.gov.cn/

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试卷已完成评阅,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 →“高考高招”→“成绩查询”→西藏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

2023-01-19 12:36

加载中...